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槎神大道(**大道-**一线) | ||
招标项目名称 | 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松洲街。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北起**大道,南止于**一线。道路全长约1.3千米,规划红线宽度约50米,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包含棠槎路跨线桥节点,全线共设置1座跨线桥,2座中桥及1座箱涵,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为97344.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16.21万元。 | ||
招标内容 | 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已由广****改革局以穗白发改投批〔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 2.1.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松洲街。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大道,南止于**一线。道路全长约1.3千米,规划红线宽度约50米,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包含棠槎路跨线桥节点,全线共设置1座跨线桥,2座中桥及1座箱涵,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为97344.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16.2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槎神大道(**大道-**一线)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的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箱涵、自来水保护、地铁保护等实体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市政**检测项目。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依据,最终检测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工作,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2.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2.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21.58元(含暂列金411720.14元为非竞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相关资质标准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执行。 3.3投标人须****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项目与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其它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6.3资格审查前,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 3.6.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6.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时分(**时间,下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 时 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指引(网址:http://www.****.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地点:****中心第 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cn/) 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 7. 异议受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8448 地址:**市**区大金钟路31号四楼 8.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20-****8448 地址:**市**区大金钟路31号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5800-811、135****3310 地址:**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市****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1759 地址:**市**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市****交通局、****: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921.5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相关资质标准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执行。 3.3投标人须****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项目与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其它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2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6.3资格审查前,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 3.6.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6.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2-2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6 10: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6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1-16 10:3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大金钟路31号四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844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5800-811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20-****1759 |
发布责任人 | 李慧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