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包装车间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子产品包装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大龙街旧水坑村旧村东路8号之一
项目概况:
****电子产品包装车间建设项目位于**市**区大龙街旧水坑村旧村东路8****中心地理坐标为:113°23'42.714″,22°57'53.485″)。建设单位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1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50平方米,主要从事吸塑盒的生产,年产量为50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大龙街旧水坑村旧村东路8号之一
联系人:禤生 电话:138****1423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地址:**市**区长湴白沙水路87号316之一
联系人:吕工 电话:190****433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七、报告获取方式
链接: https://pan.**.com/s/1l6HS-pqnVBBArbl0flfcwApwd=q1xd 提取码: q1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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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