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政储出[2018]29号地块商业商务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杭****改革局以2019-330109-66-03-006192-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萧政储出[2018]29号地块商业商务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63990 万元,工程概算1686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14375.1529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40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00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0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9982平方米。项目由1幢超高层办公楼(T塔楼)、1幢高层辅楼(T2塔楼)及辅楼裙房、办公裙房和地下室组成。建设地点:**市**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与观澜路交叉口,萧政储出(2018)29号地块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信息设施系统(主要为信息接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同步系统、智慧健身系统、智慧餐厅系统、客房控制系统、智慧办公室系统、智慧工位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智慧领用柜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主要为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主要为楼宇自控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窗帘智能控制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机房工程,智慧灯杆系统,非机动车充电管理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综合管路系统,弱电设施抗震,旗舰支行,以及涉及弱电智能化工程与房建总承包及其他相关专业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描述。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 14375.1529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 365日历天。
(其中智能化工程施工工期为305天,配合项目五方主体整体竣工验收时间为60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4.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备专业承包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新)—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19 年12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签约价在7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数据中心、**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工程、轨道交通智能化业绩除外)。
1)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日期为准。
2) 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四者缺一不可):①中标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单等);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④业绩在省级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平台(四库一平台)网页链接及截图复制件,****中心(或平台)中标公示(或公告)查询网页链接及截图复制件,或项目建设单位的智能化业绩证明(证明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1)上述证明材料如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按③④②①顺序进行认定。且上述证明材料至少有一处能明确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合同造价、业绩类型、竣工时间等)。
(2)证明业绩若为专业智能化业绩(包括建设单位发包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专业智能化业绩),则①②③④证明材料均须为智能化专业业绩。
(3)证明业绩若为包含智能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工程总承包业绩 或 多专业联合体承包业绩 或 PPP业绩 或 BOT业绩等),则①②③④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由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自行实施完成的智能化专项合同金额,如不能明确体现则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证明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自行实施完成的智能化专项合同金额)(证明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2024年3月13日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2021年3月13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n:8092)、**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zctc.****.cn/)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n:8092)、**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zctc.****.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6日 14:0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 。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鸿宁路1788号
联 系 人: 姜烨
电 话:0571-****36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德胜路289号松泰文创园2号楼3-6层
联 系 人: 张美华
电 话:0571-****8292、131****0071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区建设****办公室
电话:0571-****5021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