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https://lwqsz.****.cn)。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以下简称“茶滘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市**区农****管理中心****联社委托,定于 2025年1月9日9:30 对 东漖北路558号茶滘市场室内区171、172号(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 茶滘市场室内区。
(二)交易资产类型: 店铺 。
(三)不属于农用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亩,位置: / ,须签订《农药使用告知书》《安全使用农药承诺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 东漖北路558号茶滘市场室内区171、172号 。
(五)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面积共 16.4 平方米,空地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 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 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 市场(仓库) 。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 租赁。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 。
二、交易要求
(二)交易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本交易项目原租户享有优先竞得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1000.00元/月起;
2.竞价阶梯:¥100.00元/月/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 月 收取;
4.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5.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在2025年1月8日18:00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区农****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未填写项目编号的视为未交纳成功,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6.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0元(大写:零元整),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租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2年内,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持有效身份证。2、目前租赁或曾****联社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执照证明文件(必须是本人持牌持照),工商执照注册日期必须早于本次交易公告发布时间。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七)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八)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报名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此点方案、公告、合同要一致)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四)租赁物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茶滘联社将收回租赁物,重新对外招租。
(五)如租户违反竞价规定,须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1000元作为违约金。特别说明事项:凡交纳交易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的交易底价。如本标的只有一位竞投人,在交易日缺席或对本标的交易底价不应价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
(六)承租人在租用集体资产期限内,消防设备配置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若因承租人的消防设备配置不符合规定,在租用过程中所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七)目前暂时制订档位设置的经营范围,联社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适当调整空置档位的经营范围。
(八)本交易方案所述的租金已含管理费。
(九)出租方目前正在实施**村改造工作,合同期内,如出租方要对承租方所承租物业地块进行拆除,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本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预期收益等在内的承租方因承租物业而产生的所有投入或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逾期搬迁的,租赁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十)按租赁物现状出租及现营业类别经营,水、电费按实抄表计费。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人请于2024年12月27日09:00至2025年1月7日18:00通过****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lwqsz.****.cn)进行网上报名或关注“**三资”微信小程序,点击“交易大厅”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报名人可以在登录平台或“**三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登录平台或小程序,选择进入本项目,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报名人须在2025年1月8日18: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短信到绑定的手机号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5年1月8日18:00****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项目编号:****)。
每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网****银行账号分别转账。(****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到指定专用账户账号(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路退还报名人的支付账户。报名人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 2025年1月9日09:20至09:29 ****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或“**三资”小程序进入竞投大厅点击“签到”按钮,未按时进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交易开始后,竞投****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5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了解(网址:https://lwqsz.****.cn/)。
七、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构**区农****管理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构**区农****管理中心进行报名资料核对,现场签订《****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联社,****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权属人、合同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权属人:****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9282
交易机构名称:**市**区农****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街2号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20-****1721
监督机构:******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020-****5413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区农****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区农****管理中心(盖章)
2024年12月26日
合同编号:
****联社档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市**区东漖北路558号茶滘市场A区临**号、室内区**号 的自有档位出租给乙方,该档位租赁面积 平方米。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档位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保证租赁期内仅用 销售 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档位租赁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档位的使用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退还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租金采用第 2种方式计算:
1.有递增方式;
2.无递增方式;
3.一次性付清方式。
具体租金额如下表: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月租金金额 | |
小写(元) | 大写(元)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元整 |
(三) 租金、水电费:交费时间:每月1-10日交纳当月的租金,每月15-20日交纳上月的水电费,上述费用****管理处交纳,逾期则甲方按所欠总额每天加收1%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一个月以上(含本数),则视作乙方违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下载(四)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整 )作为使用水电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届满,乙方结**电费用并提交相关结算凭证给甲方后,甲方把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乙方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甲方有权用保证金代乙方结**电费,保证金不足以结**电费的,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补缴责任。
第四条 场地交付
(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档位交付乙方使用。配备供电: 照明 。
(二)合同届满,乙方于****年**月**日将该档位交付给甲方。
(三)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档位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出租的档位及其附属设施拥有所有权。对出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监督乙方对租赁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年审。乙方擅自改变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位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2.合同期满或中途自行退出,乙方在租赁档位内建设增设的构筑物、装修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手续。
4.如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档位及其附属设施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租金金额。
6.承担负责房屋主体结构 修缮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租赁备案手续。
2.在接收承租档位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3.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享有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享有该档位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并依法使用该场地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和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4.本承租档位仅用于经营 行业,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如乙方变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登记。
5.须按相关管理法规要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自行负担办理证照所需费用,否则视作乙方违约。
6.自行负责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费用;自行负责并按时依法缴纳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等税费规费;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7.自行负责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8.不得在承租档位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9.可在甲方规定的档位门前上方范围制作广告招牌。如因广告招牌设置不当,造成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改正并负责赔偿。
10.妥善使用和维护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负责更换和维修损坏设施,承担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所属设施使用状态正常并随同承租档位归还甲方。
1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相关法规规定,负责承租档位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并按规定要求配置灭火器材;不得在档位内住宿、明火煮食、私拉乱接用电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章占道经营。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2.不得改变承租档位结构或增设构筑物,如确需对租赁档位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且不得对档位结构构成影响,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档位,并追究乙方责任及追究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合同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
(1)依附于承租档位的装修、增设构筑物及增加的嵌入式设施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13.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档位及其附属设施设施用途,如确需改变,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5.不得利用承租档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6.自觉搞好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的进出通道卫生,在规定堆放处放置垃圾,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如因乙方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转租
(一)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承租档位。如确需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补充合同,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档位,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二)如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转租,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
2.负责转租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4.转租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5.转租合同应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
6.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档位。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当日内交甲方存档。
7.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8.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
第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档位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如意向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四)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所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的。
2.非由乙方单位、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经营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承租档位或其附属设施的。
5.损坏档位或其附属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增加固定式设施的。
7.利用承租档位及其附属设施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9.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含本数)。
10.违反食品准****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三次。
11.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被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三次。
12.非正常停止营业或滋扰、恐吓其他承租人正常营业。
13.在承租档位以外的地方乱摆乱卖。
14.违反本合同及《茶滘市场入场经营管理规定》。
(五)甲方目前正在实施**村改造工作,合同期内,如甲方要对乙方所承租物业地块进行拆除、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甲方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预期收益等在内的乙方因承租物业而产生的所有投入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逾期搬迁的,租赁物业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于甲方所有,乙方的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档位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七) 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对租赁物业进行装饰或装修或在租赁物业上增设他物,合同期满、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乙方进行装饰或装修或在租赁物业上增设他物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就装饰、装修和增设他物提出任何赔偿、补偿、损失、法律责任或拆**置补偿款。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其他单位因施工,地震、水灾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等原因,而造成乙方的损失,与甲方无关。2、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加建建筑物,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及不予退回保证金给乙方。3、原租户未能及时交出档位,导致档位不按时交付新租户使用,新合同的具体起始日期将以实际物业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期限不变。甲方将采取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直至租赁物交出为止。4、因甲方属于集体经济性质的自治基层组织,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突发重大社会事件、疫情等,乙方不得单方主张减、免租金,须由甲方按其章程、规章制度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5、如因乙方违反《茶滘市场入场经营管理规定》乱丢垃圾在市场人行通道上而导致他人受伤,乙方要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6、目前暂时制订档位设置的经营范围,联社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适当调整空置档位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心备案壹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人 | |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020-****6547 | 联系电话: |
地址:**区东漖北路镇南大街3号 | 地址: |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
合同见证人 | |
签名: 日期: |
合同编号:
****联社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规范租赁物业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承赁位于**市**区东漖北路558号茶滘市场A区 的物业提供综合管理服务,该物业租赁面积 平方米。乙方对所租赁的物业已作充分了解,并详细知悉该物业的现状及管理要求,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 销售*** 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
第二条 综合管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档位综合管理服务年限为 **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综合管理服务费、卫生费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下载下载本合同签订当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综合管理服务费。合同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清缴全部应缴的相关税费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退还保证金。
(二)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具体额如下表)
起止日期 | 月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三)卫生费每月 ¥ 元。
(四)综合管理服务费、卫生费:交费时间:每月1-10日交纳当月的综合管理服务费和卫生费,上述费用****管理处交纳,逾期则甲方按所欠总额每天加收1%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甲方综合管理服务费和卫生费一个月以上(含本数),则视作乙方违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四条 场地交付
(一)甲方于****年**月**日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按现状全部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该物业具备基本的通水、通电、通路等的条件。
(二)合同届满,乙方于****年**月**日将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全部交付给甲方。
(三)合同期间,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的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同时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全部交还给甲方。
第五条 经营场地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改动,如需改动或重新装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并交纳同等设施价格的保证金,待恢复原状保证金方可无息退回。场内墙体、地面、门窗等设施有损坏,应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负,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中断水电,保证金不予退回:(1)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借、转让他人;(2)非由乙方单位、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经营的;(3)拖欠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其它费用一个月或以上;(4)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5)擅自改变场地建筑结构;(6)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经营范围;(7)违反食品准****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三次;(8)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被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三次;(9)非正常停止营业或滋扰、恐吓其他承租人正常营业;(10)在承租物以外的地方乱摆乱卖;(11)违反本合同及《茶滘市场入场经营管理规定》。
第七条 甲方目前正在实施**村改造工作,合同期内,如甲方要对乙方所承租物业地块进行拆除、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甲方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预期收益等在内的乙方因承租物业而产生的所有投入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逾期搬迁的,租赁物业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于甲方所有,乙方的综合管理服务费、卫生费计付至实际交还档位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第八条 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1、水电费:(1)电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度数(千瓦时)计算收取,****供电局每月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平均电费单价确定乙方当期用电单价。(2)水费:目前收费单价:4.86元/吨****政府定价:非居民用水3.46元/吨和非居民类污水处理费1.40元/吨)。日后水费的收费标准随供水部门调整收费单价,则相应调整收费标准。(3)服务费: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涉及供用水用电相关共用设施、损耗费用、负责供水供电线路、管网、设备设施等维护费用,统一确定为服务费。用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乙方实际使用度数(千瓦时)乘以暂定数额为1.22(元/千瓦时)后再减去乙方当期的电费金额确认为乙方的服务费。用水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84元/吨。日后如遇甲方调整用水用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乙方承诺按新标准执行。
2、原租户未能及时交出档位,导致档位不按时交付新租户使用,新合同的具体起始日期将以实际物业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期限不变。我联社将采取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直至租赁物交出为止。
3、因甲方属于集体经济性质的自治基层组织,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突发重大社会事件、疫情等,乙方不得单方主张减、免综合管理服务费,须由甲方按其章程、规章制度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之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送区“三资”交易中心一份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人 | |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020-****6547 | 联系电话: |
地址:**区东漖北路镇南大街3号 | 地址: |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
合同见证人 | |
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