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金川制衣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2024YG****453
穗规划**地证〔2024〕9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局 | |
日 期 | 2024-12-2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建设项目名称 | ****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
综合受理号 | hd202****10038 |
用地性质 | 一类工业用地 |
用地位置 | **市**区雅瑶中路以南、**大道以西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捌仟伍佰叁拾肆点捌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8534.81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17070-25604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4〕14543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4〕14543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政府关于****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84号)、《**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业务函〔2024〕14543号)、《****政府关于**区****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花府函〔2024〕240号)、《****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审〔2024〕108号)核发此证。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项目名称 | ****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
综合受理号 | hd202****10038 |
****机关 | ****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市**区雅瑶中路以南、**大道以西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捌仟伍佰叁拾肆点捌壹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8534.81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建设规模 | 17070-25604 |
土地取得方式 | 协议出让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4〕14543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4〕14543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政府关于****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84号)、《**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业务函〔2024〕14543号)、《****政府关于**区****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花府函〔2024〕240号)、《****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审〔2024〕108号)核发此证。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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