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洛浦街新光快速东侧地块
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2024YG****465
穗规划**地证〔2024〕9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局 | |
日 期 | 2024-12-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区**街新光快速东侧地块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0910919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市**区**街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肆万伍仟肆佰肆拾捌点伍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3638.8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461.1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348.5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附件3穗规划**业务函〔2024〕11046号执行。宗地范围内应由受让人建设的道路面积7461.16平方米、绿地面积4348.5平方米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后无偿****政府指定部门。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项目名称 | **区**街新光快速东侧地块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0910919 |
****机关 | ****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市**区**街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肆万伍仟肆佰肆拾捌点伍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3638.8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461.1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348.5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附件3穗规划**业务函〔2024〕11046号执行。宗地范围内应由受让人建设的道路面积7461.16平方米、绿地面积4348.5平方米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后无偿****政府指定部门。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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