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候车亭迁移安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集团候车亭迁移安装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工业园区内
中标金额:1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要求:拆除主**(详见拆移站点统计表)25座公交候车亭(其中:1块广告牌的18座、2块广告牌的4座、3块广告牌的3座),并迁移至**新区**大道,招标人指定的沿途公交站点进行安装到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25座候车亭迁移安装。 服务标准:按项目要求完成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玉梅、曲秀丽、何凤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公司、**鸿****公司、******公司、******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号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59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九华北路195号
联系方式:0553-****36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鸠**路77号**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158****5995
3、质疑和投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晨、张主任
电 话:158****5995、055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