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增设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隶属于**省**市,**建筑面积663.8m2。**桥身长74m,宽6m;**出入口长30m,设置5.6m宽楼梯、上行扶梯一台、无障碍电梯一台。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增设工程钢结构工程,主要的分包内容为:包含不限于小型机具进出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清理、材料卸车转运;钢结构制作、焊接、吊装、涂装等工完场清等工作。
四、服务期(供货期)
预计施工时间:2025年1月20日开工,竣工日期2025年3月1日。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省**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务必在有效期范围。
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公司,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公司分包商入库合规化审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公司列入禁止**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请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开标截止日前到****(****开发区高新大道768号慧谷大厦A栋2012室)领取招标文件。
(二)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户名:****
开户行:建设银行**杨园支行
账号:420********053001311
备注:****招标文件采购
(三)评价原则: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4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方式: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设计院****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
办公地址: ****开发区高新大道768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7-****5603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