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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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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三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且预留一定份额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若投标人非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 %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是否分包(仅限于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不作强制要求。如供应商采取分包,则只能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未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则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投标人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选择服务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如按货物类进行填写,不视为中小企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0058.htm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采取分包的,则含接受分包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与食品相关),提供证书扫描件。
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远程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远程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6588 进****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等。
名 称:****
地 址:**体育东路160号
联系方式:020-****880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6835/****7283(sczx3@gd.****.cn推荐使用)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020-****6835/****7283(sczx3@gd.****.cn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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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