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250m3高炉产能置换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106953A | 建设单位法人:宋** |
伊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铜河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250m3高炉产能置换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1-炼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10-C3110-炼铁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沙****集团厂区内) |
经度:103.54584 纬度: 29.3937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02 |
川环审批〔2020〕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6953A001P |
2023-0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9422 |
13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106953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川工环院****公司 |
****0107MA61W0M89J | 验收监测单位:**众****公司 |
****0107MA6C6FXB2U | 竣工时间:2022-11-02 |
2022-11-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2-12-20 |
2023-10-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德胜集团官网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拆除现有2座420m3高炉及配套设施;**1座1250m3高炉以及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系统(BPRT)、热风炉、密闭出渣沟和水淬渣池、焦炭输送系统和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配套建设富氧调压混合站、高炉渣临时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现有2座420m3高炉及配套设施;**1座1250m3高炉以及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系统(BPRT)、热风炉、密闭出渣沟和水淬渣池、焦炭输送系统和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配套建设富氧调压混合站、高炉渣临时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座420m3高炉及配套设施;**1座1250m3高炉以及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系统(BPRT)、热风炉、密闭出渣沟和水淬渣池、焦炭输送系统和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配套建设富氧调压混合站、高炉渣临时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其他公辅和办公设施依托厂区既有设施。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生产设施共有260m2烧结机1台、130万吨链第机-回转窑1台、1250m3高炉2座、80吨转炉3座、100万吨棒材生产线2条等主要设施和生产线,技改前后全厂年钢铁产能不变具有其中含钒铁水220万吨(本项目含钒铁水为110万吨)、200万吨高强度含钒抗震钢材、10万吨标准钒渣、280万吨钒钻烧结矿和130万吨钒炉料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座420m3高炉及配套设施;**1座1250m3高炉以及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系统(BPRT)、热风炉、密闭出渣沟和水淬渣池、焦炭输送系统和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配套建设富氧调压混合站、高炉渣临时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对厂区既有生产和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主要包括:新老两个原料场进行封闭及抑尘降尘改造、烧结和球团工序增设SNCR脱硝装置及除尘系统升级改造、1250m3高炉增设煤气精脱硫装置及除尘系统升级改造、更换转炉煤气OG高效除尘装置、加热炉和煤气发电锅炉增设低氨燃烧装置、****处理站升级处理改造;其他公辅和办公设施依托厂区既有设施。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生产设施共有260m2烧结机1台、130万吨链第机-回转窑1台、1250m3高炉2座、80吨转炉3座、100万吨棒材生产线2条等主要设施和生产线,技改前后全厂年钢铁产能不变具有其中含钒铁水220万吨(本项目含钒铁水为110万吨)、200万吨高强度含钒抗震钢材、10万吨标准钒渣、280万吨钒钻烧结矿和130万吨钒炉料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座1250m3高炉以及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系统(BPRT)、热风炉、密闭出渣沟和水淬渣池、焦炭输送系统和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配套建设富氧调压混合站、高炉渣临时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1座1250m3高炉以及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系统(BPRT)、热风炉、密闭出渣沟和水淬渣池、焦炭输送系统和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配套建设富氧调压混合站、高炉渣临时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对厂区既有生产和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主要包括:新老两个原料场进行封闭及抑尘降尘改造、烧结和球团工序增设SNCR脱硝装置及除尘系统升级改造、1250m3高炉增设煤气精脱硫装置及除尘系统升级改造、更换转炉煤气OG高效除尘装置、加热炉和煤气发电锅炉增设低氨燃烧装置、****处理站升级处理改造;其他公辅和办公设施依托厂区既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及厂区绿化等。其中高炉煤气精脱硫拟在下阶段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球团工序、3#1250m3高炉、炼钢超低排放改造;其中高炉煤气精脱硫拟在下阶段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对比环评增加了利用热风炉烟气余热干燥煤粉工序,一并纳入本次验收。在车间内**废矿物油暂存间,采用铁桶对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收集暂存; |
引入少量热风炉烟气用于煤粉干燥并依托炉后煤粉制备粉尘排气筒排放,企业提高余热利用,引入少量热风炉烟气用于煤粉干燥并依托炉后煤粉制备粉尘排气筒排放,且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取消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依托厂区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目前炼钢车间危废间贮存空间**,能够容纳本项目危险废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高炉渣临时渣场(水淬池旁) | 实际建设情况:高炉渣临时渣场位于4#炼铁车间北侧紧邻处,封闭式,建设有1座高炉渣转运库用于转运暂存,优化暂存处置措施,位置变动,但是在厂区范围变化,环境防护距离不发生变化,且不涉及到敏感点变化; |
位置变动,但是在厂区范围变化,环境防护距离不发生变化,且不涉及到敏感点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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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4884 | 22.78 | 967.8108 | 0 | 0 | 393.268 | 22.78 | / |
590.237 | 57.97 | 2061.8072 | 0 | 0 | 648.207 | 57.97 | / |
469.1085 | 112.8 | 1241.4307 | 0 | 0 | 581.909 | 11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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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4# 1×1250m3高炉炉后煤粉制备粉尘排气筒1#(含煤粉干燥1#)除尘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高效脉冲防爆收粉(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SO2、NOx | |
2 | 4# 1×1250m3高炉炉后矿槽粉尘除尘系统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3 | 4# 1×1250m3高炉炉后煤粉制备粉尘排气筒2#(含煤粉干燥2#)除尘系统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高效脉冲防爆收粉(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SO2、NOx | |
4 | 4# 1×1250m3高炉炉后焦炭转运粉尘排气筒除尘系统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5 | 4# 1×1250m3高炉热风炉燃烧烟气排气筒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燃烧高炉煤气,排气筒直接排放 | 颗粒物、SO2、NOx | |
6 | 4# 1250m3高炉出铁场+炉顶烟气排气筒除尘设备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顶吸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在线监测 | 颗粒物 | |
7 | 原料上料及配料系统粉尘排气筒除尘设施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8 | 圆筒干燥粉尘排气筒除尘设施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特别排放限值 | 燃烧高炉煤气+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9 | 回转窑烟气排气筒废气治理设施 |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特别排放限值 | 环冷+非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SNCR)+静电除尘(五电场)+湿法脱硫(五级)+湿式电除尘+排气筒+在线监测;脱硫系统运行条件控制 | 颗粒物、SO2、NOx、氟化物、二噁英类、氨气 | |
10 | 3# 1×1250m3高炉炉后矿槽粉尘排气筒废气设施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11 | 3# 1×1250m3高炉炉后煤粉制备粉尘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高效脉冲防爆收粉(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12 | 3# 1×1250m3高炉炉后焦炭转运粉尘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13 | 3# 1×1250m3高炉热风炉燃烧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高效脉冲防爆收粉(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14 | 3# 1250m3高炉出铁场+炉顶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顶吸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在线监测 | 颗粒物 | |
15 | 铁水直兑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16 | 铁水脱硫及扒渣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 | 颗粒物 | |
17 | 1#80t炼钢转炉一次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新型OG湿式除尘+高空火炬燃放(应急措施) | 颗粒物 | |
18 | 2#80t炼钢转炉一次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新型OG湿式除尘+高空火炬燃放(应急措施) | 颗粒物 | |
19 | 3#80t提钒转炉一次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新型OG湿式除尘+高空火炬燃放(应急措施) | 颗粒物 | |
20 | 1#80t+2#80t炼钢转炉二次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在线监测 | 颗粒物 | |
21 | 3#80t提钒转炉二次烟气排气筒除尘设施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 | 集气罩+袋式除尘(普高效覆膜滤袋)+排气筒+在线监测 | 颗粒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车间内**废矿物油暂存间 | 取消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依托厂区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冷却塔+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循环冷却水补充高炉冲渣用水;经冲渣水循环系统回用;亏水运行,****处理厂回用水、炼铁系统净环水等补充;经截流沟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补充高炉冲渣用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全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处理厂,全部作为高炉渣冲渣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冷却塔+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循环冷却水补充高炉冲渣用水;经冲渣水循环系统回用;亏水运行,****处理厂回用水、炼铁系统净环水等补充;经截流沟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补充高炉冲渣用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全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处理厂,全部作为高炉渣冲渣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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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为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确定在新料场、老料场、球团车间和炼钢车间边界外分别新增 100 米、50米、200 米和 3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1250m高炉装置边界外设置 5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履行《1250m3高炉产能置换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5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住户搬迁的承诺函》(川钒钻发函[2020]11号)的承诺:报告书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住户搬**置工作未完成,项目不投入生产。今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本项目报告书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和设施,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乐****人民政府《关于1250m3高炉产能置换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完成拆**置的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拆迁,严格按照《****政府****集团****公司1250m3高炉产能置换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搬迁的承诺函》(乐沙府函[2019]4号)执行。在**1250m3高炉正式投运前,目前已落实完成所有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搬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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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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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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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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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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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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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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