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候选人公示
化物所理化楼网络机房环境实施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情况:
完成机房环境实施服务,要求采用高性能防静电地板,确保机房内电子设备免受静电干扰,同时便于线缆铺设与维护。地板下设置合理的架空层,用于隐藏布线、散热及未来扩容需求。选用防火、防潮、防静电、易清洁的专用机房墙面材料,如高性能涂料或金属板,以增强机房的耐用性和安全性。安装吊顶系统,选用吸音、隔热材料,减少噪音干扰,提高机房内空气流通效率。吊顶上方预留空间用于布放线缆、安装灯具及消防设备。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响应报价:153625.36元人民币(含税1%)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新鑫建筑****公司
(2)响应报价:163015.09元人民币(含税6%)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经理 189****651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经理 093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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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