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段2025年**东站车辆卸污及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车辆段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车辆段2025年**东站车辆卸污及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公司**车辆段2025年**东站车辆卸污及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东站普速列车卸污清运、动车组(CR200J)卸污清运及动车组(CRH-6A)卸污清运工作,**客整所普速客车卸污清运工作、**车辆段**客整所CR200J动力集中动车组卸污清运工作、**车辆段**南客整所普速客车卸污清运及CR200J动力集中动车组卸污工作 。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01包件:投标人有稳定的职工队伍,职工人数不低于20人,且能提供职工最近1个月(2024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02包件:投标人有稳定的职工队伍,职工人数不低于50人,且能提供职工最近1个月(2024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须提供近2年(2022、2023)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时间段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1个同类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方投入本项目吸污专用车辆不得少于3台,且吸污车辆规格尺寸必须满足现场生产条件:重型车辆不得超过6800*2500*3300(mm);中型车辆不得超过6000*2150*3000(mm);轻型客车不得超过4820*1750*2000(mm)。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吸污车辆一致的技术规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废标。
3.5.2投标人须****车辆段管辖范围内实地勘察项目及具体要求,并提供勘察证明。采购人将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时间为报名开始后统一组织,联系人:何永鹏,联系方式:158****8064。
3.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月1日00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http://www.****.cn/)发布。
详细地址: **市**区福临街25****车辆段
联系人: 何永鹏
联系电话:158****8064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廖冶
联系电话:134****3154/028-****0072
邮箱:****@qq.com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银行账户。
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开户银行为“建行**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1.3****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4日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预测工作量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含税最高总价限价 (元) | 承诺增值税税率 |
01 | 1 | 普速列车卸污清运 | 8辆及以上 | 列 | 750 | **东站卸污清运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000.00 | 6% |
2 | 动车组(CR200J)卸污清运 | 短编为1组 | 组 | 840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3 | 动车组(CRH-6A)卸污清运 | 4辆及以上 | 组 | 10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02 | 1 | **客整所列车卸污清运 | 8辆及以上 | 列 | 5060 | **车辆段管辖范围内车辆卸污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550.00 | 6% |
2 | 8辆以下 | 辆 | 40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3 | **客整所CR200J动车组卸污清运 | 短编为1组 | 组 | 6151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4 | **南客整所车辆卸污清运 | 8辆及以上 | 列 | 40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5 | 8辆以下 | 辆 | 106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6 | **南客整所固定吸污设备卸污 | 8辆及以上 | 列 | 5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7 | 8辆以下 | 辆 | 20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8 | **南客整所CR200J动车组卸污清运 | 短编为1组 | 组 | 2190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