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冷链电子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4-1340)公开招标公告
****冷链电子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项目概况 ****冷链电子监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冷链电子监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到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大厦1-1-7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第三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22-****9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7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苏彤 电 话:022-****7450-80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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