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7.55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2.3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12-27 ~ 2025-01-09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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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2024)3402-3****公司报废厂内用车一批转让项目 |
是否国资 | 国资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资产描述 | (2024)3402-3****公司报废厂内用车一批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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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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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标的名称 | (2024)3402-3****公司报废厂内用车一批转让项目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 / **市 | 数量 | 1 |
现场查勘安排 | 1、**省**市**区焦庄乡南二环华北石油**物资转运站(京雄智慧港) 2、**省**市**路街道会战南道与北大路交叉口北500****物流中心院内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27-2025.1.9 查勘登记电话:吕志刚 133****6585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1.6-20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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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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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7.55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交易机构确认收到全额交易价款等费用后3个工作日将全额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返 2、拍卖成交后,待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后,受让方5天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成交价款到产权机构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交纳全额价款、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30%收取,如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返。 4、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机构服务费及拍卖佣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收到成交价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中的废旧物资,以踏勘现场实物为准(明细表仅供参考),整体出售,不检斤。 6、受让方办理完毕提货手续后30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出厂,期间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报废资产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本次转让废旧物资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为准,整体处置,不检斤。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受让方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勘验标的资产,对照标的资产特性。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等其它事项不做调整。(后附明细表,仅供参考) 2、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或其它用途使用产生的风险,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拍卖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3、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不能现场动火切割或者机械拆解,要求整体提货,不能挑拣。 4、标的资产如有清单,由于资产积压多年,存在部分损毁情形,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等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以现场标的踏勘实物现状及范围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报名参与竞买,视为接受标的和清单的一切现状,意向受让方及受让方不得再以现场标的与清单存在差异提出任何问题,否则将给予扣罚交易保证金等。 5、受让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沾染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事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拍卖人及产权机构无关。 6、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转让方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它资产,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提货时间为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7、转让方能向满足条件的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应在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化****公司,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8、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4.****.27-2025.1.9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4.****.27-2025.1.9 查勘登记电话:吕志刚 133****6585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1.6-2025.1.8 ****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27-2025.1.9 下午16点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5.1.10 9: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满足报废汽车资质条件: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内容,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签订合同后,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负责办理上门取车、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等手续,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且将相关手续凭证送达到车辆台账所属单位。受让方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检斤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等后续工作。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石油、华北油田列入黑名单。如实情况与承诺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2.3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9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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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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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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