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63-****753
地 址:****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生物复合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秋实路188号建设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大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为准。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废气、挤出废气、机加工粉尘、破碎粉尘、注塑废气。项目挤出、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
修改单))表9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满****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区管委会文件,****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