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5-01-03
项目名称 | **机场T2国内出发隔离区AS-2商业用房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0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本项目针对固定租金(13.6万元)部分进行竞价,请各位意向承租人谨慎出价。 基础经营权费+营业额抽成与固定租金(13.6万元/年)两者取其高,具体为: 1.基础经营权费:10万元/年;营业额(含税)抽成比例:8% 2.固定租金:13.6万元/年。 (备注自:第二合同年度起,基础经营权费部分(10万元)将根据上一合同年度**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增长率的60%比例逐年递增(减))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6****8553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所列照片仅供参考。竞租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经营合同(附件下载)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本项目针对固定租金部分进行竞价,请各位意向承租人谨慎出价。 3、在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联交所或出租方发现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或作出的陈述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该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由**联交所直接将该交易保证金划转给出租方(无需意向承租方的授权委托),同时,**联交所、出租方保留追究该意向承租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意向承租方3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方组织的招商、招标、出租或采购活动。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度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出租方集中收银(自助售货设备除外)的方式进行资金结算按月缴纳经营权费,每月5日之前,双方核对上月承租方基础经营权费与营业额抽成部分租金,出租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经营权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公司,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与承租方在2025年1月9日后办理场地移交事宜。出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挂牌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组织对意向承租方进行统一资格审查和商务谈判。在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 ,**联交所在公告约定的竞价时间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动态报价确定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年固定金额的报价,年固定金额为13.6万元(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转让方服务费按年租金×2.4‰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出租的标的业态为除零售及中式餐饮之外的其他业态(具体投报品牌、品类须经出租方审核)。 8、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成交本项目意向经营的品牌资料及经营品牌产品清单,其中属于品牌直营的,****公司营业执照、品牌资料介绍及该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书;属于加盟品牌经营的,须****公司营业执照、品牌资料介绍、加盟品牌商标注册证、加盟品牌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授权证明处于有效期内。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须书面承诺,该品牌授权在本项目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9、承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须提供“****总局”官方网站的“纳税人信用等级”查询截图,近一年纳税信用等级须达到A级或B级,其他等级视为不符合资质要求。 b.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前一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承诺。 c.意向承租方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意向承租方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d.意向承租方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意向承租方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e.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公司****公司参与报名,不能联合参加报名。如****公司中****公司参与同一标的报名,出租方有权取消****公司参与本标的报名的资格。 f.意向承租方投报品牌品类的授权书(自有自营品牌提供商标、品牌注册证书或承诺函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验证材料)。 9、目前与出租方******公司****公司,须符合以下: (1)本项目招商公告报名截止日前,在出租方无2024年10月31日前的账期欠款(报名截止时统一查询); (2)不得在与出租方**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 10、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三年内意向承租方法人在信用中国有“失信执行人”记录; (2)三年内意向承租方法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黑名单”记录且未被移出; (3)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查; (4)意向承租****公司或分支机构有上述“失信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但未如实在报名材料中提交的; (5)近三年内与出租方**历史中有重大违约、黑名单记录、截至报名结束对出租方有欠款等任一情况的; (6)意向承租方拟投报业态与本项目招商业态不匹配或无法提供所投报业态经营资质证明的; (7)无法满足“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第二条第4款“业态要求”的。 (8)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应答报名资料高度雷同等情况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一个月预付租金(场地租赁费用+特许经营权费)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出租资产现状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业态要求:零售及中式餐饮除外。 5、安全责任:承租方自承租之日起负责出租标的安全,在出租标的装修完毕后,须取得出租方验收同意。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组成部分,特许经营权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针对本公告对本项目的未尽事宜如:经营场地的确认、对承租方的装修要求、对承租方的业态运营要求、费用结算详细要求等详见《租赁经营合同》(见附件下载)。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152****9661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27 09:00:00 至 2025-01-0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材料清单(点击下载)、租赁经营合同(点击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41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1-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2-27 09:00:00-2025-01-1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附件下载 | 租赁经营合同.doc 承诺函.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女士 |
咨询电话 | 185****6699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项目经办人 | 周先生 0731-****5033 | |
其 他 |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