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地块,位于位于**省**市****西路99号,占地面积6623m2(约9.9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118.82235°E,35.60628°N。2004年前,调查地块权属赵家屯,为农用地,从事玉米、小麦等基础作物种植生产活动;2004年,****在地块内建设年产4000立方米海绵,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于2006年6月建成投产、2016年因市场原因停产,2022年6月完成原辅材料、产品、生产设备、地表构筑物及建筑物等的拆除,现地块闲置未利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法定代表人张双建,建设项目为年产4000立方米海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日****研究院2004年5月12日编制完成,竣工环境****环保局2006年6月7日编制完成(文号:[2006]05号),项目于2006年6月建成投产、2016年因市场原因停产,2022年6月完成原辅材料、产品、生产设备、地表构筑物及建筑物等的拆除,现地块闲置未利用。
《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委托****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6月~8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查明地块环境现状,确认地块及周边环境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其疑似污染区域为****原原料仓库、发泡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同时考虑周边污染源分布重点关注地块东北、东南方向的环境,关注污染物为pH、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氨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初步采样分析采用分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9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清洁对照点),分别位于原料仓库、发泡车间、生产车间、仓库、厂内运输路线以及地块外北侧,共采集土壤样品35个、平行样品8个、空白样品4个,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pH、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氨氮、石油烃(C10~C40);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1个上游对照点)(地下水监测井与土壤点位为复合点位),分别位于原料仓库、发泡车间、生产车间、仓库以及地块外北侧,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平行样品1个、空白样品1个,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地下水常规指标35项(不含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增加土壤样品对应的检测因子。
根据**博****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分析: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方法初步推算出的风险控制值,与清洁对照点检出值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