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043
电子信箱:****@126.com
通讯地址:**沂河新区**路****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路与翔宇路交汇处西北角(****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①动臂生产时于焊接工序前增加倒坡口工艺;喷涂线底漆喷漆烘干后增加刮腻子工序;②新增配重件生产设施,新增年产500套配重件,动臂产能由1000套/年减少至500套/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合理布置切割、焊接工位,激光切割粉尘、1#焊接工位焊接烟尘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2#焊接工位焊接烟尘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管道收集、灌装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一并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腻子打磨粉尘密闭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密闭收集经水帘及过滤棉除漆雾后,与密闭收集的调漆及烘干废气、腻子晾干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