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东区赵梅吸塑包装厂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01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043
电子信箱:****@126.com
通讯地址:**沂河新区**路****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年产260吨塑料包装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岭街道常庄村西70m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塑料包装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加热、吸塑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第II时段(其他行业)标准限值的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标准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设备冷却废水用于车间和厂区硬化路面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待污水管网辐射后,必须立即接****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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