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路面洒扫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包括员工盥洗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待管网建设完成后,项目废水由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拉丝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解吸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油烟处理设备,处理后由高于食堂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标准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VOCs排****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4)034号)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下脚料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