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审批局
名称: ****墙面装饰材料加工项目审批意见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效力状态:
****投资600万元扩建墙面装饰材料加工项目,****开发区313省道北侧,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允许项目入驻,并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大开发备字〔2024〕2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及所采用的环境标准,该环评文件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时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稳定达标排放及环境安全。项目运营期液体型复合硅酸盐新材料粉料拆包、上料工序和建筑材料拆包、上料、搅拌、出料、包装工序应设置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限值要求;液体型复合硅酸盐新材料液体上料、搅拌、包装工序应设置集气罩经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外排废气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以上排气筒不低于15m高。项目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学校还应满足2类标准限值。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定。
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仍为:COD:0.124t/a;NH3-N:0.0078t/a;SO2:0.242t/a;NOx:0.242t/a,已经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4、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项目批准后超过五年方建设的,****机关重新审查。项目的事中事后****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