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根据粤烟工〔2023〕172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163 联系地址:**市**区东沙**南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工、钟工 联系电话:020-****1896、****1787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招标监督机构:**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0407、****2546 联系地址:**市**区大金钟路23号****交通局二楼 三、建设地点:**卷烟厂石马仓库库区内(**区夏花二路139号) 四、项目概况:由承包人按照《**卷烟厂石马仓库基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1****卷烟厂石马仓库现有1号、2号、3号仓外墙整体维修,外墙整体维修合计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2****卷烟厂石马仓库现有1号、2号仓天面防水补漏,需对仓库天面防水、保温层整体维修,1号仓和2号仓天面合计面积约3600平方米。(3****卷烟厂石马仓库现有4号仓1、2、4、5层进行地面整体维修, 4层地面维修合计面积约5600平方米。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等文件对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协调及配合等。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价包干,结算不做调整。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15,928,187.04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中心第 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主办方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 tent/post\_****886.html)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条件: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承诺函,见附件二)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8163 地址:**市**区东沙**南路8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市****交通局、**市**区建设****管理中心及****: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附件二: 承诺函 致****: 1、我企业(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近3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已于投标截止日前禁入期已届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也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同时,也不是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换马甲”“换壳”之后的企业(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若我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本条承诺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双方合同及招标人关于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实施禁入惩戒的制度进行警示约谈及采取降低考核评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相应惩戒措施。 2、截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没有近三年来生效的涉及行贿方面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信息;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建设的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企业不良行为、企业黑名单;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等。 3、截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贵司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行贿行为记录、人员不良行为信息、人员黑名单信息、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等。 4、截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没有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烟草企业供应商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 (1)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主要条款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项目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 (3)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中标的采购合同; (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或产品和服务质量严重偏离合同约定,验收或考核评价不合格; (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捏造曲解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 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违法滥诉,以达到中标或排除潜在竞争对手目的; (8)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 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9)与其他供应商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放弃中标、成交; (10)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与其****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并按照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12)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其他供应商相互之间, 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等串通行为;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14)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5)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如经贵司复核、贵司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第三方提供线索等渠道发现本单位有违反前述1至4条的情形,贵司有权拒绝本单位投标、取消本单位中标资格、解除与本单位已签订的合同、追究相关责任,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
工期(交货期) | 477个日历天,以开工令载明开工日期起算。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187.0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主办方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 tent/post\_****886.html)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中心网站(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2-26 17: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6 14: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16 14: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中心网站(http://www.****.cn/) |
开标方式 | 网上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1-16 14:30:00 开标地点:****中心网站(http://www.****.cn/)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东沙**南路8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16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省**市**区**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钟工 | 联系电话 | 020-****1896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0407 |
发布责任人 | 钟宇鹏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