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2024年12月2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发布时间:2024-12-27 08:49
2024年12月2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高压电机冷却器和机座制造项目 | **市万石镇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5一致。建成后形成年产高压电机冷却器3000台、高压电机机座300台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所述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 1、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应符合接管标准后纳管至**市建邦****公司****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该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油包装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在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 | 0510-****3129,****@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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