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885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2号沈阳北站候车室商业夹层B侧吉野家北侧70平方米商网对外出租(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28.105 万元/年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2.8105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12-27 ~ 2025-01-10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4)2885****集团有限公司**市**区北站路102号**北站候车室商业夹层B侧吉野家北侧70平方米商网对外出租(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资产描述 | 房产出租 | ||
现场查勘安排 | 1、踏勘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时间(10个工作日内) 2、踏勘地点:**北站 3、踏勘联系人:孙明138****5949 |
资产信息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招商立项申请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2024)2885****集团有限公司**市**区北站路102号**北站候车室商业夹层B侧吉野家北侧70平方米商网对外出租(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
标的地区 | **省 / **市 / **区 |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28.105万元/年 | 租赁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 | 起租日 | 按合同约定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70 | ||
租金支付要求 | 以“保底租金或提成金额两者取其高”模式收取租金。保底租金年付上打租,首年保底租金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缴纳。承租方须按要求接入铁路客站商业**系统(ERP管理系统),出租方通过管理系统获取承租方经营数据,根据承租方月度营业额12%提成比例计算提成金额,月度提成金额超出月度底租部分由承租方按月支付。其余每次交纳年保底租金必须在前次年保底租金期满20日前交纳。 | ||
装**平及附属设施 | 无装修 | ||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
押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在支付首年保底租金的同时,按照保底年租金的10%支付履约保证金。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租期内,水、电、气、热、物业费、烟道维修清理、下水管道维修清理等费用(如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屋面防水、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不限(商旅服务、按摩椅、商超业态除外) | ||
坐落位置 | **市**区北站路102号**北站候车室商业夹层B侧吉野家北侧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现状出租,如有装修需求,由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预算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租金前不允许承租方进驻、装修。装修改造方案,承租方需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及增加房屋结构荷载。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在租期内全部折算完毕。租期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终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租期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商铺的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承租方如在房屋内增添不可移动附属物需将施工方案提前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承租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搬出,承租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予补偿。 |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出租底价 | 28.105万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出租条件 | 详见出租公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如自然人竞商成功,以此物业作为经营场所****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商人本人,否则出租方不同意签订变更合同)。 (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法人企业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法人、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征信报告(个体工商户)。 ****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cn”)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n”)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 (4)餐饮类业态竞商人须提供一家在**市内由其经****车站候车室店、机场店除外),并承诺站内经营门店与对标门店“同城同质同价”。 (5)严禁铁路职工参与竞商。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2.8105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银行转账 | |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 28105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27 08:30:00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1-13 10:10:00 |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房屋租赁合同--吉野家北.docx 出租公告(吉野家北).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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