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共诺****公司受托,****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包组划分:1个标段,预算资金:60.92万元,服务期:一年。(项目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农产品豁免)。(设置特定资质条件,须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质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者奖项作为特定资质等。)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17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区
3、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刻录到光盘中,送至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农产品豁免)
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开始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3时30分至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地点:见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郝助理 、刘助理
联系电话:156****8988、185****900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