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项目的通知
1、扶持的范围和对象
农资经营主体及覆膜主体。
2、申报条件
要求在本市具备较大批发市场的农资经营主体,回收的废旧农膜有稳定的处理或利用渠道。
3、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1个回收点部分仓库改造,农膜原位监测,新型农膜试验示范及对加厚高强度地膜覆膜主体进行补助等。
4、补助标准及方式
废旧地膜按每斤1.5元标准进行补贴。
5、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上报各单位需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符合要求的项目才可以上报,同时按项目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及本单位公章。
6、绩效目标
全市建立回收网点11个,农膜废弃物回收率90%。
7、申报时间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联 系 人:唐明 电话:0511-****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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