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29支线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三次公告)
****拟对**县小**29支线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地址:**县**镇中央大街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7—****554
二、拟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县小**29支线建筑用砂岩矿
1.矿山名称:**县小**29支线建筑用砂岩矿;
2.**位置:位于依西肯乡西南约40公里处;
3.采矿权出让起始价为7.76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需竞得人一次性缴纳;
4.**面积:48697平方米;
5.开采标高:开采顶标高 :439.15m,开采底标高:420.83m;
6.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7.**储量:根据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该出让**可采**量63498立方米;
8.生产规模:设计为露天开采,建设规模:6.35万立方米/年;
9.矿山服务年限:1年。
10.**拐点坐标:
**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 **** | 拐点坐标(2000国家地理坐标系)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1 | ****989.493 | ****0495.266 | 125° 7" 10.248" | 52° 42" 44.979" |
2 | ****044.371 | ****0618.579 | 125° 7" 16.780" | 52° 42" 46.803" |
3 | ****748.561 | ****0769.982 | 125° 7" 25.036" | 52° 42" 37.294" |
4 | ****678.061 | ****0632.017 | 125° 7" 17.734" | 52° 42" 34.960" |
面积S=48697m2,开采底标高:420.83m,开采顶标高:439.15m |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凡参加竞买的法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竞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出让方式及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2025年1月25日9:00—2025年2月13日16:00。
挂牌地点:****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公共**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公共**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办理数字证书,于2024年12月27日起登录“**公共**交易网” 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24日16:00。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⑴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交易。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二)本次出让采用增加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竞买人应于2025年1月24日16点前交纳交易保证金,竞得人应缴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月24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过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交易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以2025年1月24日16点前到账为准。
挂牌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得的竞买人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作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
八、风险提示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地质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24日16:00。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拟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十、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本次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交易领域严重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特别约定事项
(一)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天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采矿权另行出让。
(三)在公告期内,竞买人自行对**踏勘。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期满或出让的允许开采范围内**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
(五)该矿山已编制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须按照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多目标管理、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⑴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生产。⑵每年采矿****管理部门报送《矿产**储量年度报告》,配合完成全过程的动态监管。⑶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竞得的**范围开展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其恢复治理责任由竞得人一并履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须按照方案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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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