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发区2024年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4年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福寿路、鑫源街、大寿街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睿彤****公司
联系电话:0437-****190****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一、项目概况:该项****开发区福寿路、鑫源街、大寿街,改造雨水管道共7976.7m,不涉及**管线管网,改造雨水连接管共445.8m,以及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工程17724.6m2,压力砖拆除及恢复工程7469.1m2,边石拆除及恢复工程3989m。福寿路雨水管网,设置于道路两侧,由白泉北街到越野路设置雨水管线总长度2992.1m,排水分区面积31.02公顷,综合径流系数取0.55,设计流量2758L/s,平均设计流速0.99m/s,最终排向辽营线现有DN800雨水管网。鑫源街由北环路到辽营路雨水管线总长度2625.1m,排水分区面积54.4公顷,综合径流系数取0.55,设计流量4737L/s,平均设计流速1.14m/s,终点排入**河。大寿街由辽营路到规划路设置雨水管线2359.5m,排水分区面积26.02公顷,综合径流系数取0.55,设计流量,2335L/s,平均设计流速0.92m/s,接入辽营线现有DN800雨水管网。项目鑫源街管线穿越**河1次,采用定向钻直埋铺设;鑫源街、大寿街管线各穿越辽营线1次,采用顶管施工。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临时施工场设置临时围挡,避免筑路材料及弃土被雨水冲刷流失;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在涉水施工时,设置围堰,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河流。跨水体施工时,应设置涵管涵洞;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储存,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降尘用水,确保污水不外排;禁止未经允许占用河道施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设置边界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或者清理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采取防遗撒和跑、冒、滴、漏、防溢出等措施,禁止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等,减轻二次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期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需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工程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至需要填方的工段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设垃圾和其他弃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五)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作业带宽度,缩短作业及占用时间,避免在暴雨和强降雨天气下进行施工。落实各项土壤保护措施,做好表层土壤剥离存放及回填覆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