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5203 邮编:110041
联系地址:****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改扩建项目 | ****开发区十五号街7号 | **** | **北环****公司 |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开发区十五号街7号)。本项目厂区东侧为220KV高压输电线路,输电线路下方有****公司一水厂取水井,南侧为融创**宸阅(在建)、****卫生中心,西侧为十五号街,隔十五号街为中复连众(沈****公司,北侧****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为热处理、机械加工、喷砂抛光、组装清洗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滚珠丝杠528000根/年。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员工752人,每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250天。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供暖、供水、供电依托市政。 | / | / |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热处理废气、喷砂废气、组装清洗废气、废液处理废气及危险废物贮存废气。 热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由“油雾过滤器+活性炭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液处理废气(NMHC、SO2、NOX)经“触媒催化氧化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组装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经“1.5t活性炭吸附罐”处理,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报告表”,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机械加工及热处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喷砂抛光产生的颗粒物。机械加工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油雾过滤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软化水系统浓水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磨床、切割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收尘灰、废布袋,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研磨泥、废乳化液、废淬火液、废油、废油(液)桶、含油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抹布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