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智慧农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债券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县大乘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基地约200亩,改植优质茶园约200亩;**智慧农产品交易市场约6000平方米,农产品仓储用房约2000平方米,乡村旅游生态停车位200个,新能源充电桩约40个;配套建设产业道路11公里、供配电、给排水、综合管线、消防、边坡治理等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及施工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基地约200亩,改植优质茶园约200亩;**智慧农产品交易市场约6000平方米,农产品仓储用房约2000平方米,乡村旅游生态停车位200个,新能源充电桩约40个;配套建设产业道路11公里、供配电、给排水、综合管线、消防、边坡治理等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及施工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内包含建筑工程设计,且建筑工程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已完成:(1)应附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1个**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注: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6家 。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内包含建筑工程设计,且建筑工程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已完成:(1)应附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1个**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注:施工业绩可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6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27 09:00:00 至 2025-01-03 09: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5.1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5.2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16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附件:
1 | **县智慧农业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PSCFJ202****003001 | (招标)**_招标文件_PSCFJ202****003001.Z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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