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津湖汉良观景亭及公厕周边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
邀请单位:**市****公司、建****公司、**省建****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津湖汉良观景亭及公厕周边绿化工程,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徐墩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最高控制价490991元 k=8% 发包价:451712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管护期:管护期1年。
2.6. 工程质量要求 管护1年,若苗木正常死亡,次年春季及时补植,1年后验收成活率达9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培育等经营范围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6.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 12月27 日至2025年 01 月 03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7.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 10 日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市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7.3.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银行账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电子保函形式之一,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含结算书等资料)后28天,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8.3. 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
9.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0%,一年管护期满且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若****政府审计的,****政府审计工作。政府审计金额与财政评审机构审核金额有差额的,经通知承包人核实或反馈后相应调整竣工付款证书或最终结清证书中的合同价格。承包人对发包人有欠款的,****政府审计意见出具后30天内将欠款返还给发包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交易中心(乡镇招标) 上公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市徐墩镇**路58号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电话: 139****0102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电话: 173****6106
联系人: 郑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联系电话:0599-****580
投标须知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北津湖汉良观景亭及公厕周边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津湖汉良观景亭及公厕周边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徐墩镇
3、管护期: 管护1年
4、本项目工程质量管护1年,若苗木正常死亡,次年春季及时补植,1年后验收成活率达95% ;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未中标者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30天内,应当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合同协议)的或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以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
(4)拒绝接受中标结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0%,一年管护期满且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函
(3)确认函
(4)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项目严格按甲方有关要求施工,如有变更,变更项目需甲方同意,变更部分另行核算。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招标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参加投标者应自觉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发现参投者利用非法手段买标、串标、霸标而中标者,其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函
致:****: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 的北津湖汉良观景亭及公厕周边绿化工程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上交给招标人,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到位。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