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中意**生态园,****事业单位:
根据《****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4〕16号)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3〕3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市级农社类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技领域
(一)农业农村:重点面向粮食安全、畜禽及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与贮运、林业**开发与保护、现代农机等五个方面。
(二)社会发展:重点面向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绿色低碳、科学技术普及等四个方面。
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基本要求
(一)农业农村科技项目:对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运用等科技创新活动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涉农生产企业、******社****农场;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对在**利用、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且具有****事业单位;同时,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二)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排名前三位的项目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本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内容、指标必须符合实际,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编制预算,实事求是提出经费申请,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申报项目如获得立项,申报资料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6个月,即可追溯至2024年7月1日。
三、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列入科技诚信失信名单的;
(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的;
(三)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承担本级立项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四)项目承担单位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或近三年终止项目的(含上级项目)。
四、政策支持
(一)支持强度。按科技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方式。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拟补助金额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视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结算拨付剩余补助资金。结题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填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科技创新数字导航”(https://stbrain.****.cn/yy/Public/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找到“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开放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8:30,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00。
2、形式审查。****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申报单位在线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中意**生态园审核盖章后,****科技局,邮寄地址:**市谭家**路2号南雷大厦22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柳瑜,联系电话:****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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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