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7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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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 | 发布机构 | ******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12月27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7 |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温环龙建〔2024〕425金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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