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根据****要求,拟就场地总体平整项目(项目编号:****)实施采购。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内容及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场地总体平整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场地平整,包含场地平整、回填方、余方弃置、回填方、拆除砖石结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4.项目预算金额:210000.00元;
5.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6.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7.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项目实施的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9.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自202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qq.com)。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
项目负责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66****9086
采购管理部门: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0-****533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