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排放口除尘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7
项目名称 | 一般排放口除尘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锦绣路1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联系人 | 李致乐 | 联系电话 | 186****8372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规模: **:1号渣仓增加一套废气治理设施(袋式除尘器)与DA007共用一个废气排放口;2号渣仓增加一套废气治理设施(袋式除尘器)与DA008共用一个废气排放口;1号转运站增加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塑烧板除尘器)与DA016共用一个废气排放口,2号转运站增加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塑烧板除尘器)与DA012共用一个废气排放口;1号灰库(排放口DA026)、2号灰库(排放口DA027)、3号灰库(排放口DA028)的二层分别增加一套废气治理设施(袋式除尘器)及1个15米高排气筒(建设3个排气筒),1号炉对应煤仓间(排放口DA029)增加5套废气治理设施(滤筒除尘器)及1个30米高排气筒,2号炉对应煤仓间(排放口DA030)增加5套废气治理设施(滤筒除尘器)及1个30米高排气筒。 改造内容:1号筒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15高度45米,2号筒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17高度45米,3号筒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11高度45米,4号筒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13高度45米,5号筒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9高度45米; 1号渣仓仓顶排放口(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7高度16米,2号渣仓仓顶排放口(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8高度15米;1号转运站(塑烧板除尘器)排放口DA016高度15米,2号转运站(塑烧板除尘器)排放口DA012高度15米,3号转运站1号(滤筒除尘器)排放口DA010高度15米,3号转运站2号(滤筒除尘器)排放口DA019高度15米,4号转运站1号(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20高度42米,4号转运站2号(滤筒除尘器)排放口DA021高度42米。 其他废气有组织一般排放口“石灰石粉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3高度25米;1号灰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6高度30米,2号灰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5高度30米,3号灰库(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04高度30米;碎煤机室1号(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22高度15米,碎煤机室2号(袋式除尘器)排放口DA023高度15米”内容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塑烧板除尘器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承诺:**** 刘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60。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