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隆红妍中间道路(临化一路-围垦中心河)、钱塘快速路连接线工程、临化一路(十二埭横河-红妍地块南侧)勘察服务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更正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部分概算“25万元”更正为“35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5“预算金额:25万元。最终勘察服务费用按实计算,单个项目单独结算,本合同总费用不超过25万元(若结算时费用总金额超25万元时,按25万元结算)。”更正为“预算金额:35万元。最终勘察服务费用按实计算,单个项目单独结算,本合同总费用不超过35万元(若结算时费用总金额超35万元时,按35万元结算)。” 3、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一、项目概况中“临化一路(十二埭横河-红妍地块南侧):长度1200米,宽度21米,项目总投资9450万元,其中土地款4536万元,**及其他费用4914万元,计划总用地面积约37.80亩(以实测为准)。”更正为“临化一路(十二埭横河-红妍地块南侧):长度1300米,宽度21米,含桥梁1座,项目总投资10820万元,其中土地款4100万元,**及其他费用6720万元。”;三、最高限价和结算中“预算金额:25万元。最终勘察服务费用按实计算,单个项目单独结算,本合同总费用不超过25万元(若结算时费用总金额超25万元时,按25万元结算)。”更正为“预算金额:35万元。最终勘察服务费用按实计算,单个项目单独结算,本合同总费用不超过35万元(若结算时费用总金额超35万元时,按35万元结算)。” 4、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一、合同内容中“临化一路(十二埭横河-红妍地块南侧):长度1200米,宽度21米,项目总投资9450万元,其中土地款4536万元,**及其他费用4914万元,计划总用地面积约37.80亩(以实测为准)。”更正为“临化一路(十二埭横河-红妍地块南侧):长度1300米,宽度21米,含桥梁1座,项目总投资10820万元,其中土地款4100万元,**及其他费用6720万元。”;三、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中“最终勘察服务费用按实计算,单个项目单独结算,本合同总费用不超过25万元(若结算时费用总金额超25万元时,按25万元结算)。”更正为“最终勘察服务费用按实计算,单个项目单独结算,本合同总费用不超过35万元(若结算时费用总金额超35万元时,按35万元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