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加广泛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执行力,根据《****政府关于在****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要求,现将《**市**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1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市**街道已经按要求完成了《**市**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评估期2015-2018年)》的编制,《评估报告》中“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符合规划修改的条件。《评估报告》已通过****规划局组织的审查,并****规划局的备案表。根据《国土**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等文件要求,可启动规划修改。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及各类环境敏感区域,因此,**街道的规划修改方案是合理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根据**市**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目前拟建的**街道集镇建设用地,在现行规划中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无法满足建设需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无法建设。为不断提高土地**的有效供给,促进拟建项目的顺利报批和实施,对**街道现行规划进行局部的修改是十分必要的。
三、规划修改的批复情况
《修改方案》已编制完成,通过了****规划局组织的评审并已修改完善,规划数据库通过省厅复核。2020年9月18日《****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市**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曲政复〔2020〕68号),同意对**市**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
四、规划修改的内容
(一)建设用地指标修改方案
1.建设用地指标调入
将**街道宗范、**、观云、虎头、后夸5****委员会3个地块13个图斑,农用地4.02公顷(其中耕地3.04公顷),共计4.02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2.建设用地指标性质调整
将**街道**、虎头2****委员会的0.4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3.建设用地指标调出
将**街道观云、**街道大屯2****委员会3个地块3个图斑,共计4.45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指标调出地块按现状地类调整为农用地4.43公顷(其中耕地3.25公顷),其他土地0.02公顷。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规划修改后,**街道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0.51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0.51公顷;**街道允许建设区面积减少0.99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增加0.99公顷。总体来看,规划修改后,**市允许建设区减少0.48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0.48公顷。通过各类管制分区规模及空间布局的局部调整,使得管制区的布局更具现势性和合理性。
(三)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规划修改后,**街道一般农地区增加0.1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增加0.51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0.63公顷;**街道独立工**减少0.99公顷,林业用地区增加0.99公顷。其余用途区没变化。
五、规划修改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市**街道耕地增加了0.21公顷,为7699.63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控制指标7600公顷的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0.56公顷,为1048.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99公顷,为824.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56公顷,为41.8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增加0.56公顷,为39.8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减少0.21公顷,为17.56公顷。**街道耕地面积不变,为1613.78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控制指标1400公顷的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0.99公顷,为763.9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0.99公顷,为664.3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减少0.99公顷,为63.6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减少0.97公顷,为61.0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变,为41.62公顷。各项主要约束性指标符合上一级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没有明显不良影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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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