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12-27
关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发布日期: 2024- 12- 27 10: 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里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4-****031
通讯地址:南******传播中心二楼(34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 2024.****.25 | 丰环函字〔2024〕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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