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1-340124-04-05-392037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各地块所在乡镇
2.6 建设规模:**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柯坦-**-移湖街道1号地块、庐城-移湖街道1号地块、庐城-石头-移湖街道1号地块、石头镇1号地块、庐城镇1号地块、庐城-石头1号地块共6个土地整理地块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及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面积共计约13108亩(其中柯坦-**-移湖街道1号地块约4940亩、庐城-移湖街道1号地块约3652亩、庐城-石头-移湖街道1号地块约2526亩、石头镇1号地块约560亩、庐城镇1号地块约755亩、庐城-石头1号地块约675亩),概算价约34000万元(以初步设计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34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470日历天(设计+施工360日历天,土壤修复、地力提升期11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规划设计、设计咨询、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土壤改良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竣工图测绘、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报验材料编制等。(设计标准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地块土地复垦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及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等图纸及规范要求的一切内容。运营:运营周期19年(含试运营期3年,即土壤修复、地力提升期)。运营资产范围:符合各类政策规划,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第一产业以农业种植为主,配套农产品的仓储、烘干、加工、物流和农业文化旅游等二、三产业。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严格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进行种植利用,不得违法违规改变耕地用途。如违反,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整治类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1家,承担施工任务不超过2家,承担运营任务1家,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作为牵头人;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1)要求的设计资质;
(3)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2)要求的施工资质;
(4)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3)要求的运营资质;
(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8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30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9楼、12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21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551-****130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84****050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234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