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2年**县陶厂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2年**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陶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合同价约为1.96万元+核减费用
6.结算依据:****审计局2017-2018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招标(甲级单位)结果,结算审计费率拟采用:基本收费=结算价*0.8‰,核减费率为核减额的2.8%。
7.采购需求:2022年**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陶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共9期,分别为:①1期施工范围:卜李行政村旱地庄、东王村;②2期施工范围:卜李行政村兴庄村、**村;③3期施工范围:卜李行政村左庄村、大李村;④4期施工范围:卜李行政村张巷村、小李村、立树庄;⑤6期施工范围:西塔行政村伏陶村、石庄村;⑥7期施工范围:西塔行政村碾王村、邵塘村、黄庄村;⑦8期施工范围:西塔行政村陈桥村、新房村、刘庄村;⑧10期施工范围:铜庙行政村张三村、张四村、圣村;⑨11期施工范围:铜庙行政村卫鲁村。
8.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结算书30日内完成结算审计。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2.1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业绩两个(合同或结算报告,提供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库。
2.3该项目包内相关项目原控制价编制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无供应商资格。
三、登记办法
1.供应商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日17:30时(即登记截止时间),在****二楼环保办(地址:**市**县陶厂镇溪岭大道办公楼)进行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2.登记资料:登记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材料(要求同供应商资格)、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3.登记地址:****二楼环保办(地址:**市**县陶厂镇溪岭大道办公楼)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10分。
开标地点:**市****4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10分前到达地点(**市****4楼会议室并完成签到,签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确定成交人方法
****纪委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登记的单位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只接受已在**县陶厂镇环保办成功登记的单位,同时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单位,最终摇号序号以投标单位到达现场签到号为准,供应商签到登记的序号即为对应的球号。
(2****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现场摇号确定中标单位,现场摇中的球号即为成交球号,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成交人。该项目包内相关项目原控制价编制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3)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4)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县陶厂镇溪岭大道办公楼
联系人:王骏
电话:193****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