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医保局关于规范我区药品挂网采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开展药品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及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企业申报、质疑、澄清,****采购服务平台(下称“平台”)现将2024年12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及2024年11月药品异议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挂网结果动态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4年12月药品挂网结果详见《2024年12月药品挂网结果表》(附件1),平台对符合要求的产品给予挂网,请相关药品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药品挂网采购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称“招采子系统”)要求,及时选定药品配送企业,做好医疗机构采购供应工作。
二、2024年11月药品挂网异议处理结果详见《2024年11月药品挂网异议处理后符合挂网结果表》(附件2),平台对符合要求的产品给予挂网,请相关企业及时选定配送企业,做好医疗机构采购供应工作。
三、2024年12月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详见《2024年12月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表》(附件3),平台对符合要求的产品给予挂网,请相关中药配方颗粒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的相关规定,按照招采子系统要求,做好医疗机构采购供应工作。
四、按照挂网文件要求,经过申投诉、澄清及价格比对,对未符合挂网要求的部分药品暂不予挂网,详见《2024年12月药品未挂网结果表》(附件4)。因申报价格未符合要求的新申报产品,相关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再次通过“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申报挂网”,重新申报挂网;其他取消挂网重新申报仍未符合要求的产品,通过“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调整挂网状态及价格重新申报挂网。
五、因省际间价格联动,企业主动申请价格调整等原因,平台对相关药品进行动态调整。调整结果详见《2024年12月药品挂网动态调整品种表》(附件5)。其中属于价格不符合挂网要求的产品,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1月12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招标管理—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主动申请调整价格。未申请价格调整的,系统将暂停挂网。
对上述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5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申投诉系统提出或通过电子邮箱****@gxgpo.com提出。
暂停挂网品种清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请各医疗机构、企业做好相应安排,抓紧处理库存、票据等相关事宜。
附件5:2024年12月药品挂网动态调整品种表,详情请在招采子系统查看
****采购服务平台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