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吉市规自然撤回公〔2024〕03号)
公示(****)
时间: 2024-12-27 10:03
公 示
****
2024年8月17日,本机关依 **市****公司申请,核发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4XS****417号)。现因存在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实施该行政许可可能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拟决定撤回并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意见请在7日内(不含节假日)以****机关,逾期视为无意见处理。
本机关地址:**市**区**街1800号
联系人:吴菲 联系电话:0432-****9068
2024年12月27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