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2024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12-27 09: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3156
通讯地址:**市兴淮西路99****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23001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
1 | ****北校区项目 | **市新站高新区 | **** | **省柏瑞****公司 | 本项目拟建于******开发区少荃湖东北侧大众路与魏武路**东南角。项目用地面积280亩,预计办学规模630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验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等地上建筑,机动、非机动车库等地下建筑以及室外体育运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14.8亿元(不含土地费),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项目代码:****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化学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后,医疗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均汇同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经室内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地下换气通道引至地面绿化带的通风井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规定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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