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丰水源28栋电梯北梯维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古井丰水源28栋电梯北梯维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古井丰水源28栋电梯北梯维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梅山路**大厦19楼
投标报价:壹拾肆万壹仟元整(¥141000.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古井丰水源小区
联系人:高大明
联系方式:0551-****17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望**路69****广场A座2003/2004室
项目负责人:管宇波
联系电话:186****7100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望**路69****广场A座2003/2004室,联系电话:186****710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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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