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成长”青少年权益维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调查咨询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对”阳光成长”青少年权益维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开展需求调查,欢迎有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需求调查咨询并按要求递交需求调查反馈意见书。
一、采购需求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阳光成长”青少年权益维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服务目的
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尤其是面向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待业青少年、有青春健康教育及性侵预防服务需求的青少年,协助青少年更好地提高认知、掌握自护技巧、提升个人能力、改善不良行为,提升青少年的预防犯罪能力,促使青少年更好地规划未来、融入社会。
(三)服务人员数量要求:专业社会工作者共12人。
(四)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支付方式:根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东民政字〔2014〕255号)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方式。
(六)项目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反馈采购需求调查要求: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方式以书面反馈调查意见书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以上采购需求情况,书面作出专业反馈意见书(反馈意见书格式请参考本公告附件2:采购需求调查反馈意见书),反馈意见书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产业发展情况;
2、市场供给情况;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4、报价情况;
5、其他专业建议或需补充的采购需求信息;
6、反馈供应商名称、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反馈意见书递交方式如下:
请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25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反馈意见书PDF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63.com。
五、公告发布媒体:
1、****官网:http://www.****.com/。
六、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 | : | **** |
地址 | : | **市莞城街道万寿路76号大院 | |
联系人 | : | 许小姐 | |
电话 | : | 0769-****3220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 | 东****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 |
联系人 | : | 廖小姐 | |
电话 | : | 0769-****2666 |
****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采购需求(“阳光成长”青少年权益维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