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暑期交通疏解工程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草原局:
****林业局提交的关于《**区暑期交通疏解工程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局承建的**区暑期交通疏****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北发改[2018]19号。项目建设主要分为:崔各庄互通、沿海路连接线、205国道连接线三项交通道路建设内容。该建设项目的实施能够让市民的出行环境大为改善,对提高旅游城市形象,改善城市道路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域内将进行部分绿化工程,对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该项目拟使用**市**区戴河镇拨道洼村林地、费石庄村林地、崔各庄村林地、小薄荷寨村林地、海滨镇赤土山村林地,拟使用林地总面积1.0031公顷。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区暑期交通疏解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区戴河镇、海滨镇,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1.0031公顷,用于道路建设。
拟使用林地位于**区戴河镇拨道洼村0.1171公顷、费石庄村0.2020公顷、崔各庄村0.5390公顷、小薄荷寨村0.144公顷、海滨镇赤土山村0.001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防护林林地0.6263公顷、用材林林地0.2968公顷、苗圃地0.0001公顷、其他林地0.0799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地类分为:乔木林地0.923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799公顷、苗圃地0.0001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为: Ⅲ级保护林地0.6263公顷,IV级保护林地0.3768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公益林地(市县级)0.6363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3768公顷。
项目消耗林木蓄积17立方米。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权属分为: **区戴河镇拨道洼村0.1171公顷、费石庄村0.2020公顷、崔各庄村0.5390公顷、小薄荷寨村0.144公顷,海滨镇赤土山村0.001公顷。
拟使用林地主要树种为油松、白皮松、速生杨、柳树以及杂草等,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林地,不属于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古树名木。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项目符合使用林地审核审****林业局第35号令)第四条(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的规定;符合**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3年图斑监测成果,拟使用林地定额1.0031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我局对****交通运输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初审,并现场查验、公示,**区暑期交通疏解工程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拟使用林地、林木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区戴河镇拨道洼村、费石庄村、崔各庄村、小薄荷寨村、海滨镇赤土山村集体所有,不存在未批先占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公示结果无意义。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林业局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对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区暑期交通疏解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由******公司编制。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有关要求逐项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符合技术规程、表间逻辑关系正确。该项目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相关规定。
六、审查结果
该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第35号令)、《****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区暑期交通疏解工程使用**区戴河镇、海滨镇林地共1.0031公顷,****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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