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地块控规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再次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6日)。
2.公示地点:****门户网站
(http://zzgj.****.cn)及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cn。
(2)书面意见请邮****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4375,联系人:蒙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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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关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B-4-01、B-4-02、B-4-04、B-4-05、
B-4-06、B-6-06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本次控规调整涉及**市**片区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地块。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权属地块为**市**区头铺村划拨集体建设用地,位于****片区中部,金盘路与**路交汇处西南侧,****电视台对面。本次修改总共涉及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六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53346平方米。
二、修改原因
头铺村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面积9805平方米(约14.7亩),用途为商业用地。2013年8月因尚存20亩头铺村集体留用地指标无法落实,****政府提出通过提高调整原14.7亩用地地块指标,来冲抵20亩集体用地指标,不再另行选址补偿,市资规局同意该调整方案,地块指标调整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之后,因规划条件发生变化及控****停车场用地占用权属用地,导致项目停工至今无法开发建设。为落实头铺村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权属,需对原控规论证地块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实施市、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以及《****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二条要求“因上位规划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经评估确需调整的情形,方可开展规划调整工作”,****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控规调整工作。
三、修改内容
本次涉及修改地块为《**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地块。其中,B-4-01地块用地面积为107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B-4-02地块用地面积为54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B-4-04地块用地面积为76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B12),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70米,绿地率≥25%;B-4-05地块用地面积3197平方米,****停车场用地(S42);B-4-06地块用地面积223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B1/R2);B-6-06地块用地面积为10391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容积率≤2,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40%。
1、地块边界修改:
B-4-04地块作为头铺村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9804㎡(14.7亩),主要为落实权属界线,涉及对原控规B-4-01 、B-4-02、B-4-04和B-4-05地块边界进行微调;调整之后的B-4-01地块分割为B-4-01-01和B-4-01-02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5784㎡和3571㎡,B-4-02地块用地面积相应调整为5464㎡,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不变;****停车场用地面积不减少,调整B-4-05及B-4-06用地之间界线,调整后B-4-05地块保证面积仍为3197㎡,B-4-06用地面积由22347㎡调整为21615㎡,用地性质及指标均不变。
2、用地性质修改:
调整之后的B-4-01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批发市场用地(B12)修改为商务金融/商业混合用地(0902/0901),地块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3、绿地置换修改:
将原B-4-01及B-4-02地块减少的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420㎡)等面积置换至B-6-06地块东南角,****停车场用地布局,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修改后各地块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地块区位示意图
2、《**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地块规划调整内容示意图
3-1、《**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06地块图则(修改前)
3-2、《**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6-05~08地块图则(修改前)
4-1、《**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06地块图则(修改后)
4-2、《**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6-05~08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6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cn;
2、书面意见请邮****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6房****详细规划处,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4375,联系人:蒙祉伊。
关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B-4-01、B-4-02、B-4-04、B-4-05、B-4-06、B-6-06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