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3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处理40万m3尾渣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12月27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路93号
邮编:419200
联系电话:0745-****913(行政审批服务股)
项目名称 | 年处理40万m3尾渣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晃****开发区****工业园)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800万元,****开发区****工业园)内租赁新晃****公司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场、三级沉淀池、过滤池、尾渣堆场、落渣池以及环保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建设高碳铬铁水淬渣、钢尾渣加工处理生产线2条,建成后形成年处理10万m3尾渣加工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装修噪声和扬尘污染。 2.加强运营期废水治理。厂区须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循环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远大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舞水。 3.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球磨、螺旋、摇床工序为湿法,该工序后的物料含水率较高且为封闭式生产设备,生产中不易产生扬尘;原料堆场设置两侧围挡+喷淋抑尘设施后无组织排放;在装卸过程中,加强洒水防尘力度、避开大风天气卸车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进出厂区时必须进行加盖篷布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进出料采用喷雾抑尘+封闭厂房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烘干废气通过烘干机内部的集气口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置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日常检修保养,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尾渣及污泥(含板框压滤时的落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涂料厂(建设单位需与其签订处置协议)、**八****公司等,球磨废钢球委托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