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30万吨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年产30万吨硅材料建设项目 | **市涉村镇环保新材料小微企业园 | **众本****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涉村镇环保新材料小微企业园,**项目,租用**市巨****公司闲置厂房10000平方米进行建设。生产内容及规模:年产30万吨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鄂破—圆锥破—整形—振动筛分—色选—磁选—摇摆筛分—包装成品。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用于肥田。 废气:颚破机进料斗三面围挡加顶,顶部设置集气管道收集进料粉尘;颚破机、圆锥式破碎机、整形机及皮带输送机均密闭,出料口与皮带输送机连接处设置集气管道;磁选机密闭,出料口与提升机连接处设置集气管道;振动筛分机、摇摆筛分机密闭,设置集气管道;成品下料口设置三面围挡加顶,并连接集气管道。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硅粉收集后定期外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