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12日,对**市**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区范村乡、万隆乡、朱仙镇、西姜寨乡、刘店乡、袁坊乡、杜良乡、仇楼镇等8个乡镇63个行政村,新增受益人口13.23万人, 涉及贫困人口0.22万人。建设工程18处,****水厂6处,**供水站1处,管网延伸工程3处,改造工程8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深水井17眼,配备消毒设备16套,配供电设备11套,储水罐 37 套, 滤砂罐 17套,规模水厂自动化控制设备18套。共铺设各类管网****776m(含入户管),入户工程38065户。
2019年8月17日**市****委员会(汴祥发改﹝2019﹞85号文)对**区2019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总投资89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区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
**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交由二级机构**市**区****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
**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由**市**区****办公室委托****,于2019年9月11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共分施工、采购及安装、供货31个标段,4个监理标段,中标总金额7731.34万元,并签订施工合同。
二、审计评价意见
**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建设程序,完成投资情况一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次。但在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多计工程款、材料管理不严格,多发放施工单位材料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施工单位超出合同规定范围计算工程费,部分对领取未使用的水表等没有退回建设单位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